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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shi Lin edited this page Aug 27, 2017 · 4 revisions

伺服器規範

TL;DR

  1. OP/MOD 為最高管理員,有權作針對玩家行為作出解釋與懲處。
  2. 請勿造成他人困擾。
  3. 自制與自重。

一、定義

  1. 玩家,代表在本伺服器遊戲的人,亦可包含其人格與角色。
  2. 人格,代表玩家現實中的個體。
  3. 角色,代表玩家遊戲中所操作的實體。
  4. OP/MOD,代表遊戲中最高管理員,擁有遊戲中所有指令之權限。
  5. VIP,高級玩家,較一般玩家多擁有 WorldEdit、變更遊戲模式之權限。
  6. Builder,一般玩家,擁有絕大部分的權限。
  7. 管理群,代表以 OP/MOD 為主,VIP 為輔的管理團隊。
  8. 建設,任何由玩家所建造的結構、機關、洞穴、農地,包含其放置的單一方塊。
  9. 建地,任何玩家建設所在的區域,包括整地過的範圍、建設向外拓展 20 格的範圍內。
  10. 領地,AlphaWorld 提供玩家創作的區域。
  11. 財產,包含玩家的角色、建設、建地、領地、身上物品、箱子的物品、馴服、圈養或種植的生物。
  12. 重生點 (Spawn),代表遊戲中玩家死亡後,預設會重生的位置,各世界恰有一個。
  13. 區域 (Region),專指 WorldGuard 插件提供保護功能的自定義範圍。
  14. 旗幟 (Flag),專指 WorldGuard 插件為區域 (Region) 提供客製化的屬性。
  15. 區塊(Chunk),專指 Minecraft 世界的基本單位,為一個大小 16×256×16 的範圍。
  16. 區域檔 (Region File),專指 Minecraft 儲存世界的檔案,為一個大小 512×256×512 的範圍。

二、基本法

  1. 不得違反中華民國法律。
  2. 不得造成他人人格傷害與遊戲的財產損失。
  3. 不得破壞伺服器玩家之間的平衡與公平性。
  4. OP/MOD 代表遊戲中最高管理員,必須遵從管理員提出之指示。
  5. 任何規範中未提到的違反善良風俗行為,得由管理群議事後訂出辦法,並有權直接套用在當次判決。

三、一般規範

  1. 請詳填帳號管理系統中之自我介紹,確保大家認識你。
  2. 禁止破壞他人建設、建地,其中包括住家、建築物。
  3. 禁止偷竊他人財產,其中包括礦物、物品。
  4. 禁止攻擊或惡意陷害其他玩家。
  5. 禁止口出穢言、人身攻擊其他玩家。
  6. 若有不慎破壞、變更到他人建設、建地和財產等,請立牌或私訊通知對方。
  7. 放置 TNT 或岩漿桶等危險物品時請謹慎處理,勿造成其他玩家之損失。
  8. 禁止將創造模式中所得的物品,帶到生存世界使用,破壞遊戲公平性與平衡。
  9. 禁止將創造模式中所得的物品,分送給其他玩家,破壞遊戲公平性與平衡。

請注意:系統會紀錄放置 TNT 或岩漿桶的動作。

本伺服器有安裝 CoreProtect 紀錄系統,所有方塊變動 (包括岩漿放置、開關門、操作機關等) 皆有紀錄可供查詢或回溯,請玩家們不要抱持僥倖的心態。

四、領地管理規範

領地是指 AlphaWorld 提供玩家創作的區域,任何在該領地的行為,無論擁有者、成員、訪客,皆適用本規範。

  1. 目前領地申請不直接對玩家開放,但玩家得以向管理群申請領地申請權限,管理群審視該玩家與其介紹人過去信用程度,評斷是否對其該玩家開放權限。
  2. 經開放申請權限的玩家,可同時擁有最多三塊領地的額度。
  3. 若是玩家領地的申請額度已滿,得向管理群申請提高額度,管理群經審視該玩家領地使用狀況與其信用度,評斷是否提高該玩家的申請額度。
  4. 領地擁有者為該領地所屬區域的 Owner,得有加入玩家至區域成員清單與設定區域旗幟的權限
  5. 領地成員為為該領地所屬區域的 Member。
  6. 領地預設會改變其擁有者與成員的遊戲模式為創造模式。
  7. 禁止任何玩家將透過創造模式取得的物資,攜帶到領地外使用、分送。
  8. 玩家得以在領地上建立生怪塔作為研究或觀摩,但禁止攜帶所得物資到領地外去使用、分送。
  9. 由於是第一次開放旗幟功能給一般玩家使用,有使用情況難以評估。若發現有些旗幟會造成伺服器運算負擔,管理群有權再公告後將使用權直接收回。
  10. 儘管 OP/MOD 有權限無視領地的保護機制,但仍不得對非其所擁有的領地的方塊與實體進行改動。
  11. 任何違反上面條例的玩家,OP/MOD 有權直接拔除該領地的擁有權限,且不還原申請額度。
  12. 若是作為領地成員、訪客違反上面條例,除拔除成員身份外,也會將其申請額度扣除一單位。
  13. 若領地成員因違規被拔除身份後,再次被領地擁有者加入為成員,卻又違規,則將該領地擁有者的身份一併拔除。

五、公共建設與區域定義、辦法與保護規範

  • 公共建設為遊戲中由 OP/MOD、VIP 等,透過生存模式或創造模式,建造可被任意玩家使用的建設。包含官方城鎮、鐵道、資源塔等。
  • 公共建設在設立時,應至少與附近玩家的建地相距 20 格。若僅能在 20 格內建設,則應先與玩家告知、溝通。在取得共識後,以雙方建設之間距離的中心點為建地劃分。
  • 不得以公共建設為由,強迫玩家搬遷建設與建地,但得以經過溝通後,使用 WE 協助玩家搬遷,並視情況給予獎勵/補償。
  • 若未經過 WorldGuard 特別定義,以重生點中心向外 50 格的範圍內,皆為公共區域。
  • 若未經過 WorldGuard 特別定義,公共建設向外 20 格的範圍內,皆為公共區域。
  • 以 WorldGuard 特別定義範圍的重生點、官方村莊等區域,該區域向外 15 格的範圍內,皆為公共區域。
  • 請勿任意更動公共區域內的建設、建地。
  • OP/MOD 有權對玩家在公共區域範圍內的變更進行任何處置。

六、Bug 回報和異常使用規範

  • Bug 定義為遊戲中發生之異常情形。
  • 若發現 Bug,請主動在遊戲中或是透過粉絲專頁社團回報管理群,或是直接到 Github 上回報。
  • Bug 的使用和處置行為,由 OP/MOD 決定。

七、使用者群組與權限規範

  1. 使用者群組分為 MOD、VIP、和 Builder,詳細說明請見下表。
  2. 若有特別或臨時需求,需要申請提高特定權限,請連繫 OP/MOD。
  3. 一般玩家是否能升級為 VIP 群組,由 OP/MOD 討論決議。詳見議案 #27 關於 VIP 的申請
  4. OP/MOD 與 VIP 玩家,有權在不破壞遊戲平衡的條件下,於任意世界使用創造模式。
  5. OP/MOD 與 VIP 玩家,在使用 WE 前,務必先安裝 WorldEditCUI Forge Edition 2 避免失誤。
群組 說明
MOD 遊戲管理員群組,另稱 OP,擁有遊戲中所有指令之權限。
VIP 高級玩家群組,較一般使用者多擁有幾送、WorldEdit、變更遊戲模式之權限。
Builder 一般玩家預設的群組,擁有絕大部分的權限。

八、記點處罰條例

本伺服器有以記點制為基礎的處罰條例,細則如下:

  • 檢舉時可由任何通訊方式方式向管理員提出,並在情況允許之下,提供座標供管理員驗證。
  • 若管理員未即時回應,玩家可透過 /co i 指令,開啟方塊觀察模式,將方塊的變動紀錄截圖為證。
  • 若有違規,但情節較輕且有悔過者,不計點,但口頭警告並將記錄備案、公布。
  • 若是有經玩家檢舉或管理員發現且經勸告而不聽從之違規事項,則記警告一點,並同時公告於遊戲內與網站。
  • 在有玩家違規且被證實後,降低其介紹人的信用度,日後其介紹人介紹的玩家,審核將會更加嚴謹,視其信用度影響通過與否的判斷。

點數處罰規則

  • 累計一點:口頭警告
  • 累計二點:停用帳號一週
  • 累計三點:停用帳號一月
  • 累計四點:取消帳號,並不再允許申請帳號

九、管理群調查違規事項辦法與規範

  1. 若遇到疑似違規事項,應先用 CoreProtect 做基本調查,若有證據即截圖為證。
  2. 得有權公開或私訊向玩家詢問,並得以將對話紀錄截圖為證。
  3. 玩家有義務回答管理員之詢問,若刻意忽視或造假,在判決時管理群得有權要求該玩家接受連帶或加重懲處。
  4. 得調查遊戲中的系統記錄(Logs),取得歷史對話紀錄、指令使用紀錄、系統訊息記錄。
  5. 得透過指令調查玩家身上財產,若有證據得以截圖。但不得未經判決就更動玩家身上的財產。
  6. 得透過觀察模式或是直接進入玩家建設與建地進行調查,若有證據即截圖為證。
  7. 得夠過 WE 複製的方式,取得玩家儲物箱以檢視內容,若有證據得即截圖為證。但不得未經判決就更動原儲物箱的財產。
  8. 任何透過調查取得的證據,得以在公布判決結果時,公開在判決結果的頁面上。